一、读者证申请
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办理读者证,14岁以下读者须由父母或监护人陪同,每张身份证只能办理一张读者证,每张卡押金100元。
二、借阅期限
每次借书期限为30天,续借手续应提前办理,续借天数为15天(**续借1次)。
三、读者证密码
读者证初始密码为123456六位数字,读者也可在服务台自行修改密码。
四、挂失、补卡规则
遗失读者证应立即拨打本馆服务电话挂失或到馆办理挂失手续。7天后读者本人持有效证件到馆办理新卡,并缴纳工本费10元。挂失前所造成的损失由遗失者自负。
五、验卡、退卡
读者证长期有效,每两年验卡一次,核对注册信息后可继续使用。退卡时读者本人凭读者证及有效证件退回押金及预存费,代为办理时须同时出示读者证,持卡人身份证及代办人的身份证。
六、注意事项
1、读者证在服务台人工办理,每人限办一张读者证,首次办理免除工本费,再次申请办理读者证时,需交工本费10元。
2、请按期归还文献,如逾期归还须缴纳文献延期使用费。0.1元/册/日,最高上限为20元/册。